各煤矿企业: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等有关规定,为推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四川师范大学安全培训中心于2025年定期举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非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负责执行生产经营业务的人或投资人等实际控制人;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
2.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准入条件
1.学历、工作经历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2.资料要求
根据原川安监函〔2018〕162号文件的要求,省属国有煤矿新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10日内直接将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所在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其他煤矿新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10日内,将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煤矿所在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通过后5日内将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复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核。
三、主要培训内容
1.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3.煤矿地质与安全;
4.地下煤矿开采安全;
5.地下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6.煤矿爆破安全;
7.煤矿机电运输提升安全;
8.煤矿事故应急管理;
9.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0.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四、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
1.培训报到时间
第一期:2025年03月17日;
第二期:2025年05月19日;
第三期:2025年09月08日;
第四期:2025年11月03日。
温馨提示:
关注“川师大安全培训中心”公众号可进行网络预报名。
现场报到时间:当天9:00至17:00。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共计12天(线下28学时)。
2.培训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天朗气清楼(校内明德楼对面楼)五楼四川师范大学安全培训中心502办公室。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资料费共计2290元/人;食宿自理。
现场报名仅支持微信扫码支付,填写开票信息并支付完成后,开具电子发票,发票样式如下:
六、考核发证
每期培训结束后,四川师范大学安全培训中心代参训学员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考核,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颁发安全合格证书(IC卡)。
七、参训人员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按指纹确认);
2.学历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按指纹确认);
3.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按指纹确认);
4.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并按指纹确认)。
联系电话:028-87329353、84760556
联系人:刘老师 13982099284
秦老师 18782079277
罗老师 13982122583
四川师范大学安全培训中心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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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川师大安全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网上预报名
作者:安培中心
一审:罗 芬
二审:肖素光
三审:毛苏英
附件1:2025年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班的通知.pdf (0.5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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